各位考生:
省交通運輸廳定於近期進行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補充招聘人員資格複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1.資格複審時間: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
2.資格複審地點:山西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二樓會議室(太原市小店區高新街35號)。
二、人員範圍
具體資格複審人員名單附後。
若(ruo)取(qu)得(de)資(zi)格(ge)複(fu)審(shen)人(ren)員(yuan)自(zi)願(yuan)放(fang)棄(qi)資(zi)格(ge)複(fu)審(shen)或(huo)資(zi)格(ge)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的(de),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資(zi)格(ge)複(fu)審(shen)人(ren)員(yuan),僅(jin)遞(di)補(bu)一(yi)次(ci)。
資格審查貫穿補充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補充招聘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審查要求
考生本人持有關證件及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複審,不得由其他人員代辦。
1.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需(xu)提(ti)供(gong)台(tai)灣(wan)居(ju)民(min)往(wang)來(lai)大(da)陸(lu)通(tong)行(xing)證(zheng)或(huo)台(tai)灣(wan)居(ju)民(min)居(ju)住(zhu)證(zheng)等(deng)相(xiang)關(guan)證(zheng)件(jian)原(yuan)件(jian)及(ji)複(fu)印(yin)件(jian)以(yi)及(ji)要(yao)求(qiu)的(de)其(qi)他(ta)材(cai)料(liao)。所(suo)有(you)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原(yuan)件(jian)均(jun)需(xu)加(jia)蓋(gai)相(xiang)關(guan)管(guan)理(li)部(bu)門(men)公(gong)章(zhang)。同(tong)時(shi)提(ti)供(gong)學(xue)信(xin)網(wang)出(chu)具(ju)的(de)學(xue)曆(li)學(xue)位(wei)認(ren)證(zheng)報(bao)告(gao)等(deng)相(xiang)關(guan)材(cai)料(liao)。
2.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課程學習成績單。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或者專業學位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3.所有材料均為原件並交複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項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谘詢電話: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
山西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人事教育處:
附件:山西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補充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名單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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