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11號)、《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教師〔2023〕1號)等文件規定,根據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製、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麵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教育係統所屬事業單位6個,招聘名額35名;醫療係統所屬事業單位3個,招聘名額17名;其他事業單位21個,招聘名額48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名額等詳見《岢嵐縣202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2.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不含2023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戶籍要求:詳見《崗位表》。因上學原因遷出而未遷回岢嵐縣戶籍的;服務岢嵐縣基層項目人員;公告發布日之前結婚登記的夫妻,配偶為岢嵐縣戶籍的,均視為岢嵐縣戶籍。
7.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間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曆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間出生)。
8.學曆要求、專業要求、資格證要求等詳見《崗位表》。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9.普通話要求:語文教師崗位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師崗位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對報名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或單位進行認定。
報考人員為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學曆、學位證書須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或(huo)技(ji)能(neng)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此次招聘按照《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11號)等文件規定,設置“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用於招聘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不能報考。
3.編製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5.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全日製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後、聘用之前,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五、實施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忻州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岢嵐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zkl.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
報名時間: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3日24:00。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資格初審結果在考生提交報名申請次日至2023年7月24日12:00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考信息,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
本次招聘的醫療衛生崗位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幹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精神,“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製,隻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但成績需達到規定的合格線”規定,醫療衛生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製。
其他招聘崗位要求報名人數應達到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要相應核減招聘名額,使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如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1:3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報名結束後未達到規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可將其招聘名額轉為原招聘單位資格條件相同的一般性崗位,如仍不達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所有因報名人數低於開考比例被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的崗位,在岢嵐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zkl.gov.cn/)發布招聘名額及崗位變更公告。
報考者所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改報時間和方式谘詢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谘詢電話見後)
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後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務必牢記。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23年7月24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下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具體打印時間詳見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或關注“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