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麵落實全縣教育工作大會精神,解決城區學校教師不足問題,根據《鎮安縣政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經縣政府同意,2023年城區學校教師及科教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聘工作由縣科教局負責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
本次公開選聘教師60名,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崗位見附件1。
二、選聘範圍
1.縣域內在編在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城區教師隻能在同級同類學校之間報考)。
2.遴選縣學生考試管理中心、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全縣在編在崗教師、全縣各鎮(辦)、縣級各部門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幹部均可報考(不含科級領導幹部)。
3.遴選縣科技資源統籌中心工作人員,僅限於全縣各鎮(辦)、縣級各部門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幹部報考(不含科級領導幹部)。
三、選聘要求
(一)思想素質。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師德修養和職業操守,具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工作勤奮,成績突出。
(二)基本條件。
1.符合《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層次的教師任職資格與學曆要求:
報考語文和數學學科要求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即大文、大理)。
報考英語、物理、化學、曆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等學科要求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
報考高中、職教中心相關學科要求必須本科學曆且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以學曆證書為準),具備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
2.教齡在5年(含5年)以上且服務期滿。
3.報考科教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齡必須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後出生)。
(三)教學能力。教育教學成績在同類學校綜合評價中處於合格及以上格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務(政紀)處分期未滿或受處分影響期內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或師德考核有一年為基本合格及以下格次的;
3.近三年教育教學質量有一年在同類學校綜合評價為“較差”的;
4.基層服務期未滿的;
5.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度規定不宜報考的。
四、選聘報名
采取個人自願的方式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縣科教局一樓會議室。
(三)提交資料:報名人員從縣政府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表》,如ru實shi填tian寫xie相xiang關guan信xin息xi並bing選xuan報bao崗gang位wei,在zai規gui定ding報bao名ming時shi間jian內nei報bao名ming,不bu得de委wei托tuo他ta人ren報bao名ming。每mei名ming報bao考kao者zhe限xian報bao一yi個ge崗gang位wei,多duo報bao無wu效xiao。報bao名ming者zhe應ying提ti交jiao以yi下xia資zi料liao:
1.《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結果證明。
4.學曆證書及教師資格證原件、複印件。
5.本人參加工作和到現工作單位文件複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張。
7.所在單位出具的近三年教育教學質量證明(中學以校、小學以鎮為單位)。
8.有關加分佐證材料。
五、資格審查
縣(xian)科(ke)教(jiao)局(ju)根(gen)據(ju)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填(tian)寫(xie)的(de)個(ge)人(ren)信(xin)息(xi)及(ji)提(ti)供(gong)的(de)相(xiang)關(guan)資(zi)料(liao),現(xian)場(chang)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經(jing)審(shen)查(zha)合(he)格(ge)的(de),確(que)認(ren)其(qi)考(kao)試(shi)資(zi)格(ge)。對(dui)審(shen)查(zha)不(bu)合(he)格(ge)的(de),向(xia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說(shuo)明(ming)理(li)由(you)。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7月25日(星期二)8:00--18:00在縣科教局一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六、選聘考試
本次選聘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開考比例1:3,劃定筆試成績合格線。
(一)考試時間: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早9:00-11:00。
(二)考試地點:鎮安縣第三小學。
(三)考試範圍:應聘人員參加選聘崗位專業課考試,主要考察報考崗位學科知識和學科素養,參照高考標準進行。
(四)積分辦法:按選聘崗位專業課考試成績和獎勵分之和為綜合成績。
1.專業課考試:應聘人員參加選聘崗位專業課考試,總分100分。
2.獎勵加分: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後)受到國、省、市、縣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分別加4、3、2、1分,受到國、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獎勵的分別加3、2、1、0.5分,隻取一次最高分,不分類、不累計。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後)獲得省、市、縣教學名師分別積2.5、2、1.5分,學科帶頭人分別積2、1.5、1分,教學能手分別積1.5、1、0.5分,以上“三級三類教師”隻取一次最高分。
論文、課題和民間組織獎勵不在加分範圍之內。
(五)錄用辦法。依據選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1:1比例依次錄用,若總分相同時,采取筆試成績、學曆高低、教齡長短依次優先。
七、選聘公示
擬選聘人員在縣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gegongzuori。gongshiqimanwuyiyihuofanyingqingkuangbuyingxiangbencixuanpinde,youxiankejiaojujiangnipinyongjieguobaoxianrenshejutijiaoxianzhengfurenshizhuantihuiyiyanjiuhoufawenpinyong。gongshizhongfanyingdewentijinghezhashushiqieyingxiangxuanpinde,quxiaoxuanpinzige,xingchengxuanpingangweikongqueankaoshizonghechengjiyicidibu。
八、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持本人準考證、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當日考生應在上午7:30前到達考試地點。筆試開始15分鍾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者,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有組織作弊、冒名頂替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終身記入考試錄用誠信檔案。
(四)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及出版輔導用書。
(五)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電話號碼,如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係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監督舉報電話:中共鎮安縣紀委監委駐科教局紀檢監察組0914-5322185。
本公告解釋權在鎮安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谘詢電話:

已有 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