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穩就業、促就業決策部署,精準有效落實就業扶持政策,集中幫扶就業困難人員拓寬就業渠道、緩解就業壓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據山西省人社廳《關於新增2025年城鎮公益性崗位計劃的批複》(晉人社廳〔2025〕271號)和《山西省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晉人社廳〔2025〕3號)文件精神,按照麵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原則,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按需招聘、科學配備的原則;
5、堅持誰開發、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
二、招聘數量
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名,穆村鎮人民政府1名,便民市政公用設施投資有限公司1名,共3名。
三、招聘對象
(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柳林縣戶籍(戶籍遷入時間截止到發布公告之日),處於法定勞動年齡內,具備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並已登記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2)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3)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一人申請認定;
(5)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6)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7)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8)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
1、未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2、曾經從事過公益性崗位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按照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麵試、公示、聘用等環節組織招聘。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日
2、報名地點:柳林縣縣政府大樓0615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人員需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報名。
4、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柳林縣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1);
(2)《就業創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就業援助卡》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戶口本複印件戶主和本人);
(5)大專及以上學曆需另攜帶: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電子學曆注冊備案表一份。
以上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由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初審。
就業創業證、就業援助卡辦理地點柳林縣零工市場(縣委西門),谘詢電話:03584023546。
(二)資格審查
招(zhao)聘(pin)組(zu)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複(fu)審(shen),審(shen)核(he)工(gong)作(zuo)貫(guan)穿(chuan)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全(quan)過(guo)程(cheng),在(zai)任(ren)何(he)環(huan)節(jie)發(fa)現(xian)報(bao)名(ming)者(zhe)不(bu)符(fu)合(he)錄(lu)用(yong)條(tiao)件(jian)的(de),都(dou)將(jiang)取(qu)消(xiao)其(qi)資(zi)格(ge),並(bing)由(you)報(bao)名(ming)者(zhe)承(cheng)擔(dan)相(xiang)應(ying)的(de)損(sun)失(shi)和(he)責(ze)任(ren)。
(三)麵試
由用人單位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麵試,按照公開公平、自主協商、雙向選擇的原則,確定擬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12月4日12月5日)
(四)公示
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確(que)定(ding)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後(hou),報(bao)回(hui)縣(xian)創(chuang)業(ye)就(jiu)業(ye)服(fu)務(wu)中(zhong)心(xin),統(tong)一(yi)在(zai)柳(liu)林(lin)縣(xian)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官(guan)網(wang)上(shang)進(jin)行(xing)公(gong)示(shi),公(gong)示(shi)時(shi)間(jian)為(wei)五(wu)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公(gong)示(shi)有(you)異(yi)議(yi)者(zhe),經(jing)核(he)實(shi)確(que)有(you)問(wen)題(ti),取(qu)消(xiao)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資(zi)格(ge)。
(五)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後,由用人單位10日內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書麵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到期自動解除合同,退出公益性崗位,並報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備案。
六、工資待遇
由用人單位按月足額支付被聘用人員的工資,每季度末,向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申請。工資待遇為每月2150元,並按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員繳納)。
七、有關要求
(一)聘用人員應當由本人承擔聘用單位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不得委托他人頂替。
(二)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結合《柳林縣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及用人單位規章製度負責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對違反文件規定及單位規章製度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解除合同。
(三)所錄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經向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報備後,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1、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的;
2、因病、非因工負傷等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超出規定期限的;
3、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4、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製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其他法定情形不適宜繼續工作的;
7、按規定退出公益性崗位的;
(四)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及時函告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
八、監督檢查
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益性崗位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取消其上崗資格。
政策谘詢電話:03584023546
監督舉報電話:03584011200
點擊查看
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