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現將 資格複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與計劃招聘人數 3:1的比例確定參加麵試資格複審的人選,如最後一名出現 並列名次時, 一同進入麵試資格複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 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複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5月16日(8:00- 18:00)
地點:靈石七中(靈石縣靜升鎮新區緯八路北)
三、資格複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複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材料,按本公告 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並如實提交以下相關證件 和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 紙格式):
1、筆試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各2份;
2、晉中市靈石縣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資格複審登 記表(附件2);
3、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身份證、台灣 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原 件及複印件;
4、與報考崗位要求對應的畢業證書、有學位要求的還
需提供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 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曆、所學專業證明,需注明考生本人基本 信息、上學時間、學曆、所學專業以及可否按時畢業,有學 位要求的還應說明獲得學位情況)原件及複印件;
5、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供 學位認證報告(學信網打印);
6、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業(職業、執業) 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7、崗位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 支部或上級黨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內容包括:姓名、身 份證號、吸收為預備黨員時間、轉正時間等);
8、已就業的須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 證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是本單位正式或臨 時人員、進入現單位時間、檔案存放地點、試用期、服務期 等基本信息,明確單位報考意見),檔案不在工作單位的還 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其中,網上報名後至資格複審前 離職的,須出具離職材料和檔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證明;
未就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 證 明 ;
9、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 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課程學習成績單。
10、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或者專業學位發放 畢業證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招聘 崗位對專業方向有要求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相應專業方向 證明材料及在校成績單。
11、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崗 位或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 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並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附件3)(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 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並蓋章;西部計 劃、 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 內填寫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並分別蓋章, 派出單位意見欄中,山西高校畢業生由共青團山西省委 蓋章,非山西高校畢業生需由本人畢業院校所在地的省級團 委蓋章後,並由共青團山西省委加蓋印章;農業技術推廣 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 農村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 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並 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 意見並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 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退伍證、 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 明;
12、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考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 位還需提供《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4);
13、按照兩個同等對待報考人員還需提供住院醫師 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參加資格複審。
2、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 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 消該考生參加麵試的資格。
3、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 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4、若取得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需與靈 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係並於2025年5月16日之前 提交放棄資格複審的申明。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 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依次遞補麵試資格複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 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5、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 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谘詢電話:(靈石縣人社局)
附件:事業單位招聘領導組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