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夏縣2023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報考實際情況,經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同意,現將筆試成績、資格複審及麵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夏縣2023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揭曉,經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3年9月12日—9月14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複審根據《夏縣2023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精神和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數1:3比例,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66人。
1.資格複審時間:
2023年9月15日—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資格複審地點:
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
3.資格複審人員須攜帶下列材料:
進行資格複審時,資格複審人員必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曆必提供)原件及複印件(其中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在學信網查詢並打印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並現場驗證;人事(學生)檔案或各級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中心)出具的存檔證明;已參加工作的必須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存檔證明。
4.未在規定時間提供有效證件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複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麵試。
三、麵試安排根據《夏縣2023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要求,經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同意,夏縣2023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麵試將於2023年9月23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9月23日
地點:夏縣中學東校區(原夏縣二中)
擬進入麵試考生(麵試人員另行公告)必須於2023年9月21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夏縣人社局二樓會議室領取麵試通知書。
(二)麵試報到
考生報到共分2個報到室,詳見麵試通知書。
(三)麵試內容
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方式進行,麵試時間10分鍾。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技能等能力,麵試試題結合本次招聘專業的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擬定。
(四)麵試流程
1.報到。麵試人員務必於2023年9月23日早6:40—7:10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麵試通知書(三者缺一不可)到麵試考點指定報到室(詳見麵試通知書)報到,7:10前未到指定報到室報到者,按自動放棄麵試資格處理。麵試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電子、通訊工具和任何物品進入麵試場所,如有攜帶,在報到室報到時主動交由工作人員統一管理,違者按作弊論處,取消麵試資格。
2.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在麵試考生報到後進行資格審查,發現有替考等作弊行為的,取消麵試資格。
3.考生進入候考室後,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離開候考室(在抽簽結束後至開考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候考室【包括使用衛生間】;開考後,考生使用衛生間須向候考室工作人員報告並進行登記,由工作人員引至候考室門口,流動引導員陪同前往)。
4.抽取順序號。候考室工作人員再次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結束後,考生抽取順序號。嚴禁考生私自調換順序號,否則取消麵試資格。
5.考生進入麵試考區後,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隨意走動。考生從候考室到到麵試考場,從麵試考場到離開麵試場所,須有工作人員引導。
6.開考後,考生根據引導員指令按抽簽順序離開候考室進入麵試考場(麵試時間10分鍾)。考生在麵試時不得透露姓名和準考證號等任何個人信息,否則按作弊論處。
7.麵試結束後,評委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宣布(每個麵試考場前3名考生麵試結束後,不當場打分,評委組統一評議後分別評分,評分結束後,按麵試考生順序逐一入場當場公布麵試分數)。考生確認成績並簽字後,在引導員的引導下,立即離開麵試考場、考點,不得在其周圍逗留。
(五)麵試有關事項
1.為方便考生麵試,麵試考場備有黑色簽字筆、草稿紙,供考生使用。
2.麵試總成績為100分。麵試時設評委7人,評委打分時保留一位小數,計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餘五位評委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作為麵試考生的麵試成績。
3.考生進入麵試考場後,由主持人主持麵試。
4.麵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
5.麵試結束的考生,可在整個麵試工作結束後到麵試考點大門口查看成績公布情況或登陸夏縣人民政府網站查看麵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六)其他
1.麵試考生衣著要端莊、整潔、大方。
2.麵試場所實行全封閉,麵試考生報到後至個人麵試結束前,不得離開麵試場所。
3.麵試當天中午,統一為未麵試考生準備午餐,由引導員送至候考室門口。考生不得離開候考室,凡離開者,取消麵試資格。
4.考生離開候考室至麵試結束,中途不得上衛生間。
5.考生進入麵試考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答題完畢後,不得將麵試試題、個人答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不得在麵試試題上塗寫。否則按作弊論處,麵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6.考(kao)生(sheng)在(zai)麵(mian)試(shi)期(qi)間(jian)要(yao)嚴(yan)格(ge)遵(zun)守(shou)麵(mian)試(shi)工(gong)作(zuo)紀(ji)律(lv),不(bu)得(de)透(tou)漏(lou)任(ren)何(he)個(ge)人(ren)信(xin)息(xi),不(bu)得(de)拉(la)攏(long)賄(hui)賂(lu)評(ping)委(wei)及(ji)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如(ru)有(you)違(wei)反(fan),取(qu)消(xiao)麵(mian)試(shi)資(zi)格(ge)或(huo)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作(zuo)無(wu)效(xiao)處(chu)理(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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