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太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製普通本科院校,位於山西省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區位優勢突出,交通便捷,基礎設施優良,辦學條件優越。
學院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堅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以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省內一流、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應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標定位,全麵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升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學院設有13個係,2個教學院、部(馬克思主義學院、公共體育教學部),2個教學中心(公共實驗中心、工程訓練中心),1個繼續教育學院。現有37個本科專業,涵蓋工學、理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藝術學、農學、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
根據工作需要,學院麵向社會公開招聘24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按照事業單位招聘的相關規定,招聘符合學院工作需求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條件及崗位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碩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國內在讀人員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證書。
6.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2年4月26日以後出生)。
7.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曾擔任班級或以上學生幹部。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7年4月26日以後出生)
8.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範圍為: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後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9.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崗位
專業技術崗(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24人,具體條件及要求詳見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初審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4日上午8:00至5月8日下午5:00。
2.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地址:zhaopin.tyu.edu.cn。報名時需要以下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要求內容清晰,信息完整:
(1)《太原學院招聘報名表》(報名表由係統生成,本人簽字後上傳掃描件)。
(2)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已取得的畢業證(本、碩)、學位證(本、碩)、在校學習階段成績單;海外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導致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一致,須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學校出具的學習期間擔任學生幹部證明。
(5)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
(6)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7)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8)個人獲獎、教學科研成果等業績材料。
3.經初步審核符合學院崗位要求的應聘者,學院統一組織筆試。國內院校自設專業和留學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學科(專業)不一致時,由學院人才引進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未通過初審的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筆試
學院組織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招聘筆試環節。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
專業技術崗(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學科基礎知識》,由學院組織以閉卷考試的方法進行,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鍾。
(三)現場確認
按照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排名1:3確定參加現場確認人員。現場確認時應聘者需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按順序裝訂,原件審核後自行帶回):
1.《太原學院招聘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個人簡曆。
3.本科和碩士階段學曆、學位證書、在校學習階段成績單,學生證;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導致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一致,須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
5.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
6.黨員(含預備黨員)須提供個人現實表現證明及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加蓋組織關係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同時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2),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審核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審核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計劃項目人員由市、縣兩級農業部門審核蓋章)。
2010年及以後的“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無需提交《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8.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退伍證、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9.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學校出具的學習期間擔任學生幹部證明。
10.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11.個人獲獎、教學科研成果等業績材料。
現場確認環節主要確認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曆、學位、專業、畢業學校等崗位要求的具體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