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保民生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強化我縣就業幫扶工作,兜牢民生底線,保障就業困難人員基本生活,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9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24〕33號)、《關於轉發關於新增2025年城鎮公益性崗位計劃的批複的通知》(呂人社函〔2025〕88號)文件精神,現麵向全縣各單位公開征集崗位及後續人員招聘工作,報名期限從發放公告日起至4月30截止,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征集具體事項
(一)崗位征集數量
此次我縣共征集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40個。
(二)崗位條件
1. 公益性崗位主要從事輔助性社會管理、基層服務、後勤服務等工作。
2. 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使用公益性崗位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單位人員編製總數的5%,事業單位使用公益性崗位原則上數量不超過單位人員編製總數的10%,並向我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公益性崗位數量及崗位職責(附件1)。
二、人員招聘具體事項
(一)招聘原則
按照自主協商、雙向選擇的原則,在全縣範圍內招聘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招聘範圍
凡具有本縣戶籍或常住人員、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
1. 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2. 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3. 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4.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一人申請認定;
5. 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6. 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7. 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8. 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9. 呂梁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三)招用程序
1. 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持相關材料到縣人社局(青城大街東征廣場2號樓)三樓報名,現場對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複印相關材料,等待通知。
報名時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
(2)《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掃描件;
(3)《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及有關資料。(詳見附件2、3)
2. 聘用和公示
(1)用人單位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按照自主協商、雙向選擇的原則確認招聘人員,對符合條件的人員聘用單位不得以專業不對口、學曆低、年齡大等原因拒絕聘用。
(2)hegenipinyongrenyuanzaizhengfuwangjinxinggongshi,gongshishijianweiyizhou。jinggongshiwuyiyiderenyuan,youyongrendanweiyuqiqiandinggongyixinggangweilaodonghetong,hetongqisannian。qimanhetongzidongjiechu。
此次聘用人員均為交口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四)工資待遇
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由用人單位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待遇為每月1950元(工資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並按規定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含生育)、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單位部分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
(五)人員管理
公益性崗位人員無編製,為全日製用工,實行合同製管理,由用工單位與招用者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招用人員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及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進行管理,對違反文件規定及單位規章製度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解除合同。
(六)監督檢查
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益性崗位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取消其上崗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
(七)如有疑問可聯係交口縣創業就業服務中心,聯係電話:0358542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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