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市公安監察勤務警務輔助力量,根據《山西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配套製度規定,經太原市政府批準,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 輔警 )。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320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詳見《太原市公安局2025年度麵向社會公開招聘320名監察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原則;
(二)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四)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社會主義製度,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其中:崗位要求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曆放寬至35周歲(1989年8月後出生)。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2)戶籍要求詳見《崗位表》。
(3)其他情形參照崗位設置條件。
5.具有大專以上學曆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崗位表》中(zhong)的(de)文(wen)化(hua)程(cheng)度(du)要(yao)求(qiu)包(bao)括(kuo)普(pu)通(tong)高(gao)等(deng)院(yuan)校(xiao)教(jiao)育(yu)和(he)國(guo)家(jia)承(cheng)認(ren)的(de)非(fei)普(pu)通(tong)高(gao)等(deng)院(yuan)校(xiao)學(xue)曆(li)教(jiao)育(yu)及(ji)其(qi)他(ta)國(guo)民(min)教(jiao)育(yu)。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畢(bi)業(ye)證(zheng)書(shu)須(xu)在(zai)本(ben)招(zhao)聘(pin)公(gong)告(gao)發(fa)布(bu)之(zhi)日(ri)前(qian)取(qu)得(de)。
麵(mian)向(xiang)退(tui)役(yi)軍(jun)人(ren)的(de)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學(xue)曆(li)要(yao)求(qiu)可(ke)放(fang)寬(kuan)至(zhi)高(gao)中(zhong)以(yi)上(shang),但(dan)須(xu)在(zai)招(zhao)聘(pin)後(hou)的(de)首(shou)個(ge)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期(qi)限(xian)內(nei)取(qu)得(de)大(da)專(zhuan)以(yi)上(shang)學(xue)曆(li)。未(wei)取(qu)得(de)的(de),合(he)同(tong)期(qi)滿(man)後(hou)不(bu)予(yu)續(xu)聘(pin)。
6.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自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崗位分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係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係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現役軍人、在讀的在校學生和在職輔警;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報名後至聘用之前,期間已被各級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bei)公(gong)安(an)機(ji)關(guan)聘(pin)為(wei)輔(fu)警(jing)的(de)或(huo)已(yi)經(jing)發(fa)布(bu)聘(pin)用(yong)公(gong)示(shi)的(de),不(bu)予(yu)聘(pin)用(yong)。與(yu)原(yuan)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簽(qian)訂(ding)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的(de)人(ren)員(yuan)在(zai)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存(cun)續(xu)期(qi)間(jian)報(bao)考(kao),需(xu)原(yuan)聘(pin)用(yong)單(dan)位(wei)出(chu)具(ju)同(tong)意(yi)報(bao)考(kao)證(zheng)明(ming)。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公告發布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通過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官網發布(http://rsks.rsj.taiyuan.gov.cn/)。
2.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8月18日9:00至2025年8月22日17:00。
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要求:報名時,隻能選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及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應當一致。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後,請及時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更改報考信息;2025年8月22日17:00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審查的,可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逾期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崗位。
報考人員因誤報、漏報信息,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含後期複審環節),houguoyoubenrenchengdan。zigeshenzhaguanchuanfujingzhaopinquanguocheng,zaizhaopingehuanjiefaxianbaokaorenyuanbufuhebaokaozigetiaojiande,quxiaoqibaokaozigehuozhepinyongzige。
4.報考人數要求
《崗位表》中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2:1以上。若達不到比例的,將核減招聘計劃,使比例達到2:1;如計劃聘用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2:1比例的,該崗位予以取消。因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報名費將通過原繳費渠道退還。
退役軍人崗位、警察院校畢業生崗位單列,不限定開考比例,以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5.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25年8月23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考試收費按照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警務輔助人員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晉財綜〔2023〕2號)規定,筆試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6.考試費減免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
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然後於2025年8月25日持書麵材料前往太原市公安局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作放棄費用減免。
現場辦理時,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7.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通知將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可(ke)於(yu)指(zhi)定(ding)時(shi)間(jian)登(deng)錄(lu)網(wang)站(zhan),自(zi)行(xing)下(xia)載(zai)打(da)印(yin)筆(bi)試(shi)準(zhun)考(kao)證(zhe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認(ren)真(zhen)閱(yue)讀(du)準(zhun)考(kao)證(zheng)相(xiang)關(guan)內(nei)容(rong)及(ji)注(zhu)意(yi)事(shi)項(xiang),認(ren)真(zhen)核(he)查(zha)準(zhun)考(kao)證(zheng)信(xin)息(xi),提(ti)前(qian)做(zuo)好(hao)考(kao)試(shi)準(zhun)備(bei),並(bing)妥(tuo)善(shan)保(bao)管(guan)好(hao)準(zhun)考(kao)證(zheng),以(yi)備(bei)筆(bi)試(shi)、體測、資格複審、麵試、體檢等招聘環節使用。
如ru發fa現xian準zhun考kao證zheng信xin息xi有you誤wu或huo其qi他ta細xi節jie存cun疑yi,以yi及ji準zhun考kao證zheng下xia載zai打da印yin時shi的de技ji術shu問wen題ti請qing及ji時shi與yu太tai原yuan市shi人ren事shi考kao試shi中zhong心xin聯lian係xi解jie決jue,以yi免mian影ying響xiang參can加jia考kao試shi。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均為客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按照兩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自帶黑色碳素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用品。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可於指定時間通過原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三)體能測評
1.參加體測人員的確定
依據筆試成績,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計劃聘用人數1:5的比例確定。若2名或以上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同時進入體能測評;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
2.測評時間和地點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以及參加體能測評時間、地(di)點(dian)以(yi)太(tai)原(yuan)市(shi)人(ren)事(shi)考(kao)試(shi)中(zhong)心(xin)官(guan)網(wang)公(gong)布(bu)的(de)信(xin)息(xi)為(wei)準(zhun)。未(wei)按(an)指(zhi)定(ding)時(shi)間(jian)到(dao)場(chang)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體(ti)能(neng)測(ce)評(ping)。測(ce)評(ping)結(jie)果(guo)當(dang)天(tian)公(gong)布(bu),確(que)定(ding)入(ru)圍(wei)名(ming)單(dan)後(hou)進(jin)行(xing)公(gong)示(shi)。
3.測評項目和標準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評項目包括縱跳摸高、10米 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具體標準見附件2)。
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階段。體能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考試成績。
(四)資格複審
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各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不達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原報名網站公布。需注意以下幾點:
1.資格複審須報考人員本人參加。並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麵)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曆證明(含本人畢業證及國家學信網認證信息,其中已畢業的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已就業者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退役軍人須攜帶《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4.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5.報考人員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報考人員進入後續環節的資格;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複審。
(五)麵試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參加麵試。麵試人選從體能測評和資格複審合格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照實有人員確定。
麵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以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官網公布信息為準。麵試成績當日公布。
(六)加分和考試總成績
1.加分
根據《山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規定》等有關規定,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通過筆試、體能測評、資格複審環節後直接參加麵試,總成績加20分。上述人員須在資格複審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過期不予確認。
其他情形由招聘領導小組依規商定。
2.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麵試成績*40%+加分,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如2名ming以yi上shang考kao生sheng總zong成cheng績ji相xiang同tong時shi,原yuan則ze上shang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的de順shun序xu確que定ding排pai名ming,如ru出chu現xian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相xiang同tong的de情qing況kuang,依yi照zhao公gong共gong基ji礎chu知zhi識shi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的de順shun序xu確que定ding排pai名ming;如公共基礎知識成績仍相同的,則一並進入體檢考察範圍;如再出現其他特殊情況,由公安機關研究擇優聘用。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
參檢人員從該崗位取得總成績的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根據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公安局指定二甲以上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報考人員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關於修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民警察崗位)執行。其中視力要求為單側矯正視力不低於5.0。體檢結果不合格需複檢的,在收到體檢結果後2日內提出複檢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級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複檢。招聘單位、canjiatijianrenyuanduifujianjieguorengyouyiyide,chengdanfujiandeyiyuanyingzuzhixiangguanzhuanjiajinxinghuizhen,zuochuzuizhongjielun,jielunrengweibuhegedequxiaoqinipinyongzige。
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對因懷孕不能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體(ti)檢(jian)醫(yi)生(sheng)與(yu)體(ti)檢(jian)者(zhe)有(you)需(xu)要(yao)回(hui)避(bi)關(guan)係(xi)的(de),應(ying)當(dang)回(hui)避(bi)。對(dui)體(ti)檢(jian)過(guo)程(cheng)中(zhong)弄(nong)虛(xu)作(zuo)假(jia)或(huo)者(zhe)隱(yin)瞞(man)真(zhen)實(shi)情(qing)況(kuang)致(zhi)使(sh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失(shi)真(zhen)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按(an)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處(chu)理(li)。
2.政治考察
入圍考察人員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擬聘1:1的比例確定。政治考察由公安機關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可通過函調、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及其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複審。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經體檢、政治考察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後在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考察、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並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證後不影響聘用的,經崗前培訓合格後,公安機關與擬聘用人員按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3年,試用期6個月)。試shi用yong期qi滿man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依yi法fa解jie除chu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公gong安an工gong作zuo性xing質zhi特te殊shu,因yin工gong作zuo需xu要yao新xin聘pin用yong輔fu警jing應ying服fu從cong崗gang位wei調tiao配pei,拒ju不bu服fu從cong崗gang位wei調tiao配pei導dao致zhi在zai試shi用yong期qi無wu法fa完wan成cheng考kao核he的de,按an不bu合he格ge評ping定ding,依yi法fa解jie除chu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
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規定存放,便於簽訂勞動合同後核查、轉遞。如因聘用人員未按有關規定執行導致人事檔案無法有效轉接的,責任自負。
3.遞補和補充聘用
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滿足工作需要,將根據崗位空缺情況適時組織遞補,遞補期間招聘主要政策和相關資格條件、標準要求等保持不變。
(1)遞補。在首次聘用公示前,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相應崗位可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補充聘用。因招聘輔警離職,出現同崗位空缺的,自此次招聘首次錄用人員名單公示之日起(含公示期)1年(nian)內(nei),在(zai)因(yin)名(ming)額(e)限(xian)製(zhi)未(wei)被(bei)聘(pin)用(yong)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考(kao)試(shi)總(zong)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的(de)順(shun)序(xu),依(yi)次(ci)遞(di)補(bu)進(jin)行(xing)體(ti)檢(jian)和(he)考(kao)察(cha)等(deng),考(kao)察(cha)合(he)格(ge)經(jing)公(gong)示(shi)後(hou),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
確定遞補和補充聘用的報考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考察,否則將視為自動放棄。
五、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考應聘。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後續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並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bu舉ju辦ban也ye不bu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和he個ge人ren舉ju辦ban考kao試shi輔fu導dao培pei訓xun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舉ju辦ban的de各ge類lei招zhao聘pin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和he發fa行xing的de輔fu導dao書shu籍ji等deng,均jun與yu本ben次ci考kao試shi無wu關guan。請qing廣guang大da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提ti高gao警jing惕ti。
(三)建jian議y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合he理li安an排pai報bao名ming時shi間jian,不bu要yao集ji中zhong在zai最zui後hou一yi天tian,避bi免mian因yin網wang絡luo擁yong堵du而er影ying響xiang報bao名mi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預yu留liu的de聯lian係xi方fang式shi應ying確que保bao暢chang通tong,如ru無wu法fa聯lian係xi到dao本ben人ren的de,視shi為we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自zi動dong放fang棄qi。
(四)谘詢電話
政策谘詢電話:
太原市公安局輔警管理辦公室
太原市公安局監察勤務支隊
技術谘詢電話:
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
谘詢時間:
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1.太原市公安局2025年度麵向社會公開招聘320名監察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詳細信息請點擊 閱讀原文 進行查看)
太原市公安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