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國家統計局山西調查總隊、山西省統計局《關於支持全省勞動力調查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3〕826 號)、晉中市人社局等部門轉發《關於印發關於推動農民工務工就業穩規模、強技能、提質量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18號)精神,決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統計局等17個單位招用53名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則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2.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招用人員類型及數量
本次招用公益性崗位人員53名,具體崗位(排名不分先後)如下:(附件)
三、招用人員範圍
具有本縣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2.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3.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
5.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6.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7.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8.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注:已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或公益性崗位補貼的除外)
四、招用程序
(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範圍
具有本縣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
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個稅APP截圖等相關資料向常住地 (或者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出申請,並填寫《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同時按照人員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低保、殘疾、退役、學曆等證明材料)。
(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攜帶資料:國有、集體企業的解除勞動合同書或買斷手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領取經濟補償金的有關證明材料;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全部險種)及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材料;
(2).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攜帶資料:加蓋平遙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印章的《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複審)表》,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1年以上)。
(3).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攜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1年以上)。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攜帶資料:家庭成員就業創業證並進行失業登記。
(5).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攜帶資料:鄉鎮、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1年以上)。
(6).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攜帶資料:退伍證或退役軍人事務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1年以上)。
(7).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攜帶資料: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
(8).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攜帶資料:畢業證,學信網學曆認證報告,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1年以上),低保中心、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28日開始(報滿為止)。
2.報名地點:平遙縣柳根西路行政服務中心532室。
3.報名辦法: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隻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
4.報名時攜帶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紅底免冠照片2張,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登記表,已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山西省電子就業創業證》,同時按照人員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符合崗位要求。
(三)資格複審。縣人社局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複審。複審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
(四)招用方式。報名結束後,根據報名情況,組織用人單位與報名者麵試,按照公開公平、自主協商、雙向選擇的原則,確定擬招用公益性崗位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用人單位確定的擬招用人員後,統一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有異議者,經核實確有問題,取消擬招用人員資格。
(六)招用。擬招用人員經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由用人單位5日內與招用人員簽訂書麵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到期自動解除合同,退出公益性崗位,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五、工資待遇
由用人單位足額支付被招用人員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工資待遇為2050元/月,依法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單位繳納,個人部分由招用人員繳納)。
六、有關要求
1.招用人員應當由本人承擔招用單位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不得委托他人頂替。
2.公崗用人單位結合《平遙縣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辦法》及本單位的規章製度負責招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
七、監督
為做到公平、公正、公gong開kai,本ben次ci招zhao聘pin活huo動dong,誠cheng請qing社she會hui各ge界jie人ren士shi予yu以yi監jian督du。如ru發fa現xian弄nong虛xu作zuo假jia,徇xun私si舞wu弊bi等deng行xing為wei者zhe,請qing向xiang平ping遙yao縣xian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督du查zha室shi舉ju報bao投tou訴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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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招用第一批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表
平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