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縣開展司法協理員製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吉縣2025年公開選(招)聘司法協理員資格複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資格複審人員
從麵向社會公開招聘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複審的人選,若最後一名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一同進入資格複審環節,名單見附件1。
2、資格複審時間: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1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3、資格複審地點:吉縣司法局808辦公室。
4、資格複審攜帶證件及相關材料: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①準考證;②《承諾書》(附件2);③《報名表》;④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⑤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⑥學信網證明(《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⑦無犯罪證明(吉縣戶籍地派出所出具);⑧個人征信報告。上述材料均1份。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①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②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③具有政法工作經曆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附件4)。
④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需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複印件,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複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報考材料一經提交,概不退還。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考生參加麵試的資格。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若取得麵試資格複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從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麵試資格複審人選(僅遞補一次),資格複審結束後,缺額一律不予遞補。遞補複審人員以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5、注意事項
(1)資格複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參加。
(2)進入資格複審現場時出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3)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不能提供相關證件證明者視為自動放棄。
(4)考生提供的電話等聯係方式要保持通暢,否則責任自負。
(5)考生密切關注吉縣人民政府網站,具體事宜均以網站公告為準,谘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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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吉縣2025年公開選(招)聘司法協理員資格複審人員名單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