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25年麵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晉教師函〔2025〕14號)和《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關於開展2025年麵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並審管發〔2025〕6號)有關要求,現就做好2025年小店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範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區(含綜改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已畢業人員
1.戶籍在小店區(含綜改區)的社會人員。
2.持有小店區(含綜改區)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駐並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小店區(含綜改區)全日製普通高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可在戶籍或學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學曆申請認定。就讀於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並取得國民教育係列學曆。小店區(含綜改區)普通高校其他在讀學生畢業前最後一個學期在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
(三)小店區(含綜改區)具有辦學資質院校開設的中等學曆層次幼兒教育類專業2025年應屆畢業生。
(四)在小店區(含綜改區)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曆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以上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或取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均可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yong護hu中zhong國guo共gong產chan黨dang的de領ling導dao,熱re愛ai社she會hui主zhu義yi祖zu國guo,堅jian持chi黨dang的de基ji本ben路lu線xian,有you良liang好hao的de政zheng治zhi素su質zhi和he道dao德de品pin質zhi,遵zun守shou憲xian法fa和he法fa律lv,熱re愛ai教jiao育yu事shi業ye,履lv行xing《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曆條件
1.申(shen)請(qing)認(ren)定(ding)幼(you)兒(er)園(yuan)教(jiao)師(shi)資(zi)格(ge),師(shi)範(fan)類(lei)畢(bi)業(ye)生(sheng)應(ying)具(ju)備(bei)具(ju)有(you)辦(ban)學(xue)資(zi)質(zhi)院(yuan)校(xiao)開(kai)設(she)的(de)中(zhong)等(deng)學(xue)曆(li)層(ceng)次(ci)幼(you)兒(er)教(jiao)育(yu)類(lei)專(zhuan)業(ye)畢(bi)業(ye)及(ji)其(qi)以(yi)上(shang)學(xue)曆(li),非(fei)師(shi)範(fan)類(lei)畢(bi)業(ye)生(sheng)應(ying)具(ju)備(bei)專(zhuan)科(ke)畢(bi)業(ye)及(ji)其(qi)以(yi)上(shang)學(xue)曆(li)。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曆。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曆。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人員應當筆試、麵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範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應當通過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條件
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erjiyidengjiyishangbiaozhun,shenqingyuwenxuekeputonghuashuipingyingdadaoerjijiadengjiyishangbiaozhun,yiqudezhengshuweizhun。putonghuazhengshumuqianbusheyouxiaoqi,guojiaputonghuazhengshuquanguotongyong,danbufenzhengshushangbiaozhulezhengshuyouxiaoqide,yibiaozhushixiaoweizhun。
(五)身體條件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人字〔2005〕19號)執行,體檢結論為合格。
三、認定流程
具體認定流程見《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附件1)。
四、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網上申報時間
第一批:2025年4月14日8:00至4月25日17:00。
第二批:2025年6月17日8:00至6月27日17:00。
第三批:2025年9月15日8:00至9月26日17:00。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報名。
(二)體檢
申請人在完成網報後持貼有與認定網報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附件3)或《山西省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附件4)(需A4紙雙麵打印)在規定時間到醫院體檢。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自行選擇在小店區(含綜改區)的縣級及以上醫院或太原市三甲醫院進行體檢。
注意:備孕人員須完全按體檢表內容逐項檢查,不可缺項;懷孕人員可免做胸透項目,但需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醫學檢查證明。
(三)申報、確認及材料審核注意事項
1.根據《教師法》和我省相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市、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認定。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全日製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專升本學生,含港澳台學生)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小店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教師資格認定谘詢電話:。
2.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須選擇認定機構指定的確認點進行確認。具體確認時間和確認地點報名時可在報名界麵查看。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的確認工作采用網上辦理的方式,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並獲取報名號後,在“太原市小店區政務服務網”進行確認材料的申報,確認材料內容包括:所屬範圍材料、身體條件材料和照片等。
確認申報時間:
第一批: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28日17:00。
第二批:2025年6月17日9:00至6月30日17:00。
第三批: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9日17:00。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太原市小店區政務服務網”申報確認材料,具體申報流程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注冊申報流程圖”(附件2)。
網上審核時間:
第一批:2025年4月28日9:00至5月8日17:00。
第二批:2025年6月30日9:00至7月7日17:00。
第三批:2025年9月2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申請人在審核時間內關注審核結果,狀態為“準予受理”的為審核通過,狀態為“不予受理”的為審核未通過(“不予受理”的原因請登錄“太原市小店區政務服務網”,點擊“我的辦件-查看-流轉過程”查詢)。
審核未通過的可在下列時間前更正信息重新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批:2025年5月9日17:00。
第二批:2025年7月8日17:00。
第三批:2025年10月14日17:00。
3.《個人承諾書》請根據係統要求掃碼簽字。
4.申請人可在確認前登錄網上報名係統,對信息進行修改。
(四)證書發放
具體證書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請申請人及時關注我局發布的通知公告。“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持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遞交本人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五、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需在“太原市小店區政務服務網”提供以下確認材料。
(一)申請人所屬人員範圍材料
1.戶籍在小店區(含綜改區)的已畢業人員需提供戶口簿(本人頁)掃描件。
2.持有小店區(含綜改區)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人員需提供居住證掃描件。
3.全日製應屆畢業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掃描件。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需提供戶口簿(本人頁)掃描件。
4.zhubingbuduixianyijunrenhexianyiwujingyingtigongyousuoshubuduihuodanweidezuzhirenshibumenchujuderenshiguanxizhengmingsaomiaojian,zhengminggeshiyigaibuduihuodanweideguidingerding,zhengmingyingmingshishenqingrenshuyugaizhubingbudui。
5.在小店區(含綜改區)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掃描件,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掃描件。
(二)學曆條件材料
畢業證書掃描件。港澳台學曆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學曆學位認證書》掃描件,國外學曆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的掃描件。學曆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於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曆,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網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學信網在線申請),fouzeshiweibuhegexuelijiangbuyushouli。jianyishenqingrentiqianzaixuexinwangyanzhengxueli,wufayanzhengdejishishenqingrenzhengbaogao。shanxishengjuyoubanxuezizhiyuanxiaokaishedezhongdengxuelicengciyouerjiaoyuleizhuanyebiyedeshenqingren,duixueliyanzhengbuzuoyaoqiu,zhixutigongbiyezhengshusaomiaojianjike。jiuduyuchengrenjiaoyu(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並取得國民教育係列學曆。
(三)考試條件材料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係統比對核驗,無需提交。
(四)普通話條件材料
普通話等級證書掃描件,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比對核驗的可不提交。證書遺失的,申請人可登錄“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查詢本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相關信息,提交查詢頁麵電子版。
(五)身體條件材料
《山西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或《山西省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掃描件,體檢表須注明體檢結論為合格,並加蓋體檢醫院公章。體檢結果當次有效。
(六)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大陸)申請人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統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掃描件。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澳門申請人需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提供函件的,與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係出具。
(七)其他材料
1.個人近期白底免冠無頭飾正麵一寸證件照片電子版(與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所上傳照片同版),製作教師資格證書時使用。
2.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在以上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依照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六、補發、換發、變更教師資格證書
(一)補發、換發教師資格證書
因遺失申請補發或損毀申請換發《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人應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附件5,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申請補發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和複印件,申請換發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4.個人近期白底免冠無頭飾正麵一寸證件照片1張,背麵注明姓名、手機號。
(二)變更教師資格證書
申請教師資格信息變更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附件6,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申請變更任教學科、證書號碼的,需同時提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和複印件;
4.個人近期白底免冠無頭飾正麵一寸證件照片1張,背麵注明姓名、手機號。
(三)補發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申請補發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發申請表(附件7,一式1份)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附件8,一式2份)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補發、換發、變更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的,請在規定時間內到小店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辦理,地址:太原市小店區龍城大街75號(小店區政務服務中心),谘詢電話:。
補發、換發、變更 申請時間:
第一批:2025年5月12日9:00—17:00。
第二批:2025年7月9日9:00—17:00。
第三批:2025年10月15日9:00—17:00。
七、其他須知事項
(一)申請人每次隻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申請後的當年在全國範圍內不能再申請第二種教師資格。
(二)禁止委托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確認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報和確認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各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工作安排。
附件:
1.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2.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注冊申報流程圖
3.山西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4.山西省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5.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
7.《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發申請表
8.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