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就業援助政策,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實現穩定就業,根據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治市財政局《關於新增2025年城鎮公益性崗位計劃的通知》(長人社函〔2025〕60號)、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晉人社規字〔2025〕3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24〕3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全縣招聘50名公益性崗位人員,主要用於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補充。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具有武鄉縣戶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愛崗敬業,自願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
(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24〕33號)文件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2、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3、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
5、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6、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7、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8、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9、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或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有參加邪教組織或非法活動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6、曾經從事過公益性崗位的(零就業家庭中的就業困難人員、重度殘疾人除外);
7、已經享受過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
三、招聘程序
(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認定時間:2025年11月13日--11月24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自行下載填寫《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附件2)和《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附件3),經社區(村)、鄉鎮審核同意後,到人社部門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認定時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3份(附件2);
2、《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1份(附件3);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按照人員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低保、殘疾、零就業、退役、學曆等證明材料);
6、近期二寸免冠紅底照片1張。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
報名地點:武鄉縣人社局就業培訓股(武鄉縣綜合大樓八樓802室)
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武鄉縣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附件1);
2、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大專以上學曆提供高校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
5、就業創業證複印件;
6、學信網電子檔案複印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提供);
7、近期一寸免冠紅底照片2張;
8、無犯罪記錄證明;
9、個人征信報告。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現場審查,並對報名人員其他身份信息通過山西數字人社一體化平台進行係統比對。
注意事項:報名時需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現場報名,並嚴格遵守紀律。
四、崗位待遇
被聘用人員的崗位待遇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確定的我縣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950元)享受崗位補貼(崗位待遇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並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應繳部分,個人應繳部分應從崗位補貼中扣除。
報名谘詢電話:
武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