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guo)務(wu)院(yuan)決(jue)策(ce)部(bu)署(shu),全(quan)麵(mian)強(qiang)化(hua)就(jiu)業(ye)優(you)先(xian)政(zheng)策(ce),落(luo)實(shi)就(jiu)業(ye)援(yuan)助(zhu)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切(qie)實(shi)做(zuo)好(hao)就(jiu)業(ye)困(kun)難(nan)人(ren)員(yuan)就(jiu)業(ye)工(gong)作(zuo),垣(yuan)曲(qu)縣(xian)人(ren)社(she)局(ju)積(ji)極(ji)開(kai)發(fa)就(jiu)業(ye)崗(gang)位(wei),根(gen)據(ju)實(shi)際(ji)工(gong)作(zuo)需(xu)要(yao),招(zhao)聘(pin)50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雙向選擇。
二、招用條件
1.擁yong護hu中zhong華hua人ren民min共gong和he國guo憲xian法fa,擁yong護hu中zhong國guo共gong產chan黨dang的de領ling導dao,熱re愛ai社she會hui主zhu義yi,有you良liang好hao的de政zheng治zhi素su質zhi品pin行xing,政zheng治zhi立li場chang堅jian定ding,具ju有you為wei人ren民min服fu務wu的de思si想xiang,遵zun紀ji守shou法fa;
2.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3.經垣曲縣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未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的。
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範圍
凡具有本省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
(一)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二)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三)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四)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
(五)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六)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七)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八)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九)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四、認定流程
本人提出申請→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核查初審(公示7個工作日)→鄉鎮(社區服務中心)複核→縣人社部門審核確認。
五、報名、認定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18日
地點:垣曲縣人社局二樓大廳南邊
2、認定時間: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18日
認定地點:垣曲縣人社局就業促進和職業能力建設股(人社局五樓519辦公室)
聯係電話:
六、崗位待遇
1、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實(shi)行(xing)合(he)同(tong)製(zhi)管(guan)理(li),由(you)用(yong)工(gong)單(dan)位(wei)與(yu)聘(pin)用(yong)者(zhe)簽(qian)訂(ding)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合(he)同(tong)期(qi)限(xian)為(wei)三(san)年(nian),並(bing)報(bao)縣(xian)人(ren)社(she)局(ju)備(bei)案(an),合(he)同(tong)期(qi)滿(man)後(hou)按(an)照(zhao)國(guo)家(jia)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終(zhong)止(zhi)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不(bu)得(de)重(zhong)複(fu)享(xiang)受(shou)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政(zheng)策(ce)。
2、用人單位要按月足額支付公益性崗位人員不低於垣曲縣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目前標準為1780元/月),同時按規定為其繳納相關保險,其中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
3、由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及監管工作,並按月向人社部門提供申報崗位補貼的資料,申請撥付公益性崗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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