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guo)務(wu)院(yuan)決(jue)策(ce)部(bu)署(shu),全(quan)麵(mian)強(qiang)化(hua)就(jiu)業(ye)優(you)先(xian)政(zheng)策(ce),落(luo)實(shi)就(jiu)業(ye)援(yuan)助(zhu)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加(jia)快(kuai)解(jie)決(jue)我(wo)縣(xian)就(jiu)業(ye)困(kun)難(nan)人(ren)群(qun)的(de)就(jiu)業(ye)問(wen)題(ti),根(gen)據(ju)人(ren)社(she)部(bu)門(men)就(jiu)業(ye)促(cu)進(jin)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現(xian)麵(mian)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55名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雙向選擇。
二、招聘條件
1.擁(yong)護(hu)中(zhong)華(hua)人(ren)民(min)共(gong)和(he)國(guo)憲(xian)法(fa),擁(yong)護(hu)中(zhong)國(guo)共(gong)產(chan)黨(dang)的(de)領(ling)導(dao),熱(re)愛(ai)社(she)會(hui)主(zhu)義(yi),具(ju)有(you)良(liang)好(hao)的(de)政(zheng)治(zhi)素(su)質(zhi)和(he)品(pin)行(xing),政(zheng)治(zhi)立(li)場(chang)堅(jian)定(ding),具(ju)有(you)為(wei)人(ren)民(min)服(fu)務(wu)的(de)思(si)想(xiang),遵(zun)紀(ji)守(shou)法(fa)。
2.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3.經山西省各級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且未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的。
三、招聘對象
凡具有我縣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到戶籍地或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2.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3.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
5.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6.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7.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8.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9.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四、所需材料
(一)認定資料
1.填寫《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和《調查核實結果》;
2.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1份;
3.《就業創業登記證》(失業狀態);
4.二寸紅底照片3張;
5.村(社區)公示近照和遠照;
6.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①大齡失業人員:需提供招工表(勞動合同或轉正定級表)和解除勞動合同書複印件;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材料等;
②低保人員:家庭低保證和領取低保的銀行流水單複印件等;
③殘疾失業人員:殘疾證複印件等;
④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需提供《就業創業登記證》(家庭成員均處於失業狀態)複印件等且每個家庭僅限1人申請;
⑤被征地農民:需提供因被征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相關資料等;
⑥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相關資料等;
⑦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相關資料等;
⑧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畢業證複印件和學信網電子學曆證明;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相關材料;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相關材料;本人殘疾證複印件等。
(二)報名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
3.二寸紅底照片2張。
五、崗位信息
1.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西省萬榮縣委員會辦公室 輔助性崗位1人
2.中共萬榮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輔助性崗位1人
3.中共萬榮縣委宣傳部 輔助性崗位1人
4.中共萬榮縣委統戰部 輔助性崗位1人
5.中共萬榮縣委政法委員會 輔助性崗位1人
6.萬榮縣武裝部 輔助性崗位2人
7.中共萬榮縣委社會工作部 輔助性崗位2人
8.萬榮縣人民檢察院 輔助性崗位1人
9.萬榮縣人民法院 輔助性崗位1人
10.萬榮縣公安局 輔助性崗位2人
11.萬榮縣審計局 輔助性崗位1人
12.萬榮縣財政局 輔助性崗位1人
13.萬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後勤服務崗位1人
14.萬榮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輔助性崗位1人
15.萬榮縣衛健局 輔助性崗位1人
16.萬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輔助性崗位1人
17.萬榮縣司法局 輔助性崗位1人
18.萬榮縣婦女聯合會 輔助性崗位1人
19.萬榮縣醫療集團 輔助性崗位3人
20.萬榮縣中醫醫院 輔助性崗位2人
21.萬榮縣總工會 輔助性崗位2人
22.萬榮縣社保中心 後勤服務崗位2人
23.萬榮縣融媒體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24.萬榮縣社區服務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25.萬榮縣招商投資促進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26.中共萬榮縣委黨史研究室 輔助性崗位1人
27.萬榮縣農業農村局 輔助性崗位1人
28.萬榮縣精神病防治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29.萬榮縣紅十字會 輔助性崗位1人
30.萬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輔助性崗位1人
31.萬榮縣婦女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32.萬榮縣委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33.萬榮縣殘疾人聯合會 輔助性崗位1人
34.萬榮縣民政局 輔助性崗位1人
35.運城市生態環境萬榮分局 輔助性崗位1人
36.萬榮縣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37.萬榮縣林業局 輔助性崗位1人
38.萬榮縣工商業聯合會 輔助性崗位1人
39.萬榮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輔助性崗位1人
40.萬榮縣疾病預防控製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41.萬榮縣信訪局 輔助性崗位1人
42.萬榮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 輔助性崗位1人
43.通化鎮人民政府 輔助性崗位2人
44.賈村鄉人民政府 輔助性崗位1人
45.王顯鄉人民政府 輔助性崗位2人
六、申報程序
第一步:辦理《就業創業登記證》
有意向申報公益性崗位人員,須先前往縣就業服務中心根據相關要求辦理《就業創業登記證》(失業狀態);
第二步:本人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登記失業人員,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區(行政村)提出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申請,填寫《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一式三份)等資料;
第三步:認定就業困難人員
經社區(行政村)調查核實、公示,街道(鄉鎮)複核,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後,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告知申請人;
第四步:報名公益性崗位
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到縣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報名。
七、崗位待遇
(一)聘(pin)用(yong)的(de)人(ren)員(yuan)無(wu)編(bian)製(zhi),屬(shu)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實(shi)行(xing)合(he)同(tong)製(zhi)管(guan)理(li),由(you)用(yong)工(gong)單(dan)位(wei)與(yu)聘(pin)用(yong)者(zhe)簽(qian)訂(ding)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並(bing)報(bao)縣(xian)就(jiu)業(ye)服(fu)務(wu)中(zhong)心(xin)備(bei)案(an),合(he)同(tong)期(qi)滿(man)後(hou)按(an)照(zhao)國(guo)家(jia)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終(zhong)止(zhi)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
(二)聘用人員的工資及待遇參照我縣最低工資標準1950元/月,同時,按照相關規定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含生育)、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單位部分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
八、人員管理
聘用人員按照《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晉人社規字〔2025〕3號)及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進行管理,對違反公益性崗位管理規定及單位規章製度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解除合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人員招滿為止。
認定地址:萬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4房
認定谘詢電話:
報名地點:縣就業服務中心(就業和社會保障大樓一樓)
報名谘詢電話:
備注:所有證件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附件:
附件1:山西省就業困難認定表.xlsx
附件2: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及調查核實結果.docx
萬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