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及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實施2025年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5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條件(報考者為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
(六)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間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我wo省sheng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港gang澳ao地di區qu的de中zhong國guo公gong民min和he台tai灣wan同tong胞bao在za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中zhong享xiang有you公gong平ping競jing爭zheng權quan利li,可ke應ying聘pin到dao內nei地di事shi業ye單dan位wei就jiu業y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須xu具ju備bei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所suo需xu的de專zhuan業ye等deng相xiang應ying條tiao件jian。
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設置。曆次專業目錄調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調整、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由負責資格審查單位按照調整前後的關係進行認定;對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單位進行認定。報考者和畢業院校應當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5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本科或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報名網站為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網站通知公告專欄(https://sthjt.shanxi.gov.cn/gggs/tzgg/),詳見報名鏈接。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 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填寫並提交報名登記表,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麵電子證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圖軟件、確保清晰)。上傳前請使用報名係統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未通過照片處理工具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
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隻(zhi)能(neng)選(xuan)擇(ze)一(yi)個(ge)單(dan)位(wei)中(zhong)的(de)一(yi)個(ge)崗(gang)位(wei)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報(bao)名(ming)與(yu)考(kao)試(shi)時(shi)使(shi)用(yong)的(de)本(ben)人(ren)有(you)效(xiao)居(ju)民(min)身(shen)份(fen)證(zheng)必(bi)須(xu)一(yi)致(z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登(deng)記(ji)表(biao)所(suo)填(tian)寫(xie)的(de)專(zhuan)業(ye)應(ying)當(dang)與(yu)本(ben)人(ren)取(qu)得(de)的(de)高(gao)校(xiao)畢(bi)業(ye)證(zheng)書(shu)、xuelixueweirenzhengshushangsuozaimingdezhuanyeyizhi。rubiyexuexiaoanzhaoyijixuekefafangbiyezhengde,xurushitianxiebiyezhengsuozaiyijixuekemingcheng,zaibaomingdengjibiaobeizhuzhongxiemingsuoxuejutizhuanye;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備注中寫明所學核心課程、研究方向和畢業論文題目。
2.資格初審
時間:7月23日9:00至7月31日17:00
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2日後,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7月29日17: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7月29日17:00後,報考人員不能再提交資格審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各招聘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3.網上繳費
時間:7月23日9:00至8月1日10:00
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規定,考試費每人每科50yuan。tongguozigechushendebaokaorenyuanyinganwangshangtishidejiaofeibanfazaiguidingshijianneiwanchengwangshangjiaofei。weianqijiaofeide,shiweizidongfangqibaoming。wanchengwangshangjiaofeidebaokaorenyuan,qingxiazaidayinbaomingdengjibiao,yibeizigefushenshishiyong。
4.改報崗位
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低於3:1的崗位將取消招聘,並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網站發布變更公告。同時由招聘單位告知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
報(bao)考(kao)崗(gang)位(wei)被(bei)取(qu)消(xiao)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未(wei)改(gai)報(bao)其(qi)他(ta)崗(gang)位(wei)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改(gai)報(bao)。放(fang)棄(qi)改(gai)報(bao)及(ji)改(gai)報(bao)其(qi)他(ta)崗(gang)位(wei)未(wei)通(tong)過(guo)資(zi)格(ge)初(chu)審(shen)的(de),考(kao)試(shi)費(fei)通(tong)過(guo)原(yuan)繳(jiao)費(fei)渠(qu)道(dao)如(ru)數(shu)退(tui)還(hai)。
5.考試費減免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農業農村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和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報名考生於2025年8月1日10:00前(qian)到(dao)省(sheng)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廳(ting)人(ren)事(shi)處(chu)確(que)認(ren)後(hou),辦(ban)理(li)減(jian)免(mian)考(kao)務(wu)費(fei)用(yong)的(de)手(shou)續(xu),逾(yu)期(qi)未(wei)辦(ban)理(li)減(jian)免(mian)手(shou)續(xu)的(de)視(shi)作(zuo)放(fang)棄(qi)費(fei)用(yong)減(jian)免(mian)。申(shen)請(qing)減(jian)免(mian)考(kao)試(shi)費(fei)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也(ye)需(xu)先(xian)在(zai)網(wang)上(shang)繳(jiao)費(fei),待(dai)考(kao)試(shi)結(jie)束(shu)後(hou)統(tong)一(yi)進(jin)行(xing)退(tui)費(fei),未(wei)按(an)時(shi)繳(jiao)費(fei)考(kao)生(sheng)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考(kao)試(shi)。
6.準考證下載打印
通過資格審查並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於2025年8月6日9:00起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彩色、黑白均可)。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聯係技術谘詢電話。
baokaorenyuanyingrenzhenyueduzhunkaozhengxiangguanneirongjizhuyishixiang,tiqianzuohaokaoshizhunbei,bingtuoshanbaoguanhaozijidezhunkaozheng,yibeibencizhaopinbishijiqitahuanjieshiyong。
(二)考試與資格複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采取百分製。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60%+麵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60分。實際參加麵試人數小於或等於計劃招聘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仍相同,則一並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由招聘單位擇優聘用。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8月10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考生在太原市參加考試,具體考試地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和內容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鍾,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為150分。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可在8月18日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2.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省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保障中心(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省生態環境規劃和技術研究院分別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麵試資格複審的人選,如最後一名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一同進入複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省生態環境廳官網公布。
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和碩士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掃描件。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或者專業學位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ruoqudemianshizigefushenderenyuanquerenfangqizigefushenhuozigefushenbuhegede,congbaokaotongyigangweirenyuanzhong,anzhaobishichengjiyougaofendaodifenyicidibumianshizigefushenrenxuan,jindibuyici,buzu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3.麵試
屆時請關注麵試公告。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省生態環境廳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三甲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複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複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複檢。複檢隻能進行1次(ci),應(ying)安(an)排(pai)在(zai)具(ju)有(you)體(ti)檢(jian)資(zi)質(zhi)的(de)同(tong)一(yi)級(ji)別(bie)或(huo)上(shang)一(yi)級(ji)別(bie)的(de)另(ling)一(yi)家(jia)醫(yi)院(yuan)複(fu)檢(jian),體(ti)檢(jian)結(jie)果(guo)以(yi)複(fu)檢(jian)結(jie)論(lun)為(wei)準(zhun)。對(dui)因(yin)懷(huai)孕(yun)不(bu)能(neng)全(quan)部(bu)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按(an)國(guo)家(jia)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執(zhi)行(xing)。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同(tong)放(fang)棄(qi)資(zi)格(ge)。
3.考察內容:考察工作可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進行,主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麵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生態環境廳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四、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麵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谘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谘詢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處,報名網絡技術問題可聯係人事考試中心技術谘詢電話。
谘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政策谘詢:0351-6371023;
技術谘詢:0351-6371051;
監督電話:。
特別提示:本(ben)次(c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考(kao)試(shi)不(bu)指(zhi)定(ding)考(kao)試(shi)輔(fu)導(dao)用(yong)書(shu),不(bu)舉(ju)辦(ban)也(ye)不(bu)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或(huo)個(ge)人(ren)舉(ju)辦(ban)考(kao)試(shi)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目(mu)前(qian)社(she)會(hui)上(shang)舉(ju)辦(ban)的(de)各(ge)類(lei)事(shi)業(ye)單(dan)位(wei)招(zhao)聘(pin)培(pei)訓(xun)輔(fu)導(dao)班(ban)和(he)發(fa)行(xing)的(de)出(chu)版(ban)物(wu)等(deng),均(jun)與(yu)本(ben)次(ci)考(kao)試(shi)組(zu)織(zhi)機(ji)構(gou)無(wu)關(guan)。
附件:山西省生態環境廳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文章來源: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507/t20250718_992068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