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guo)務(wu)院(yuan)決(jue)策(ce)部(bu)署(shu),全(quan)麵(mian)強(qiang)化(hua)就(jiu)業(ye)優(you)先(xian)政(zheng)策(ce),落(luo)實(shi)就(jiu)業(ye)援(yuan)助(zhu)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加(jia)快(kuai)解(jie)決(jue)我(wo)市(shi)就(jiu)業(ye)困(kun)難(nan)人(ren)群(qun),特(te)別(bie)是(shi)困(kun)難(nan)高(gao)校(xiao)畢(bi)業(ye)生(sheng)的(de)就(jiu)業(ye)問(wen)題(ti),根(gen)據(ju)人(ren)社(she)部(bu)門(men)就(jiu)業(ye)促(cu)進(jin)有(you)關(guan)政(zheng)策(ce)及(ji)市(shi)本(ben)級(ji)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開(kai)發(fa)計(ji)劃(hua),現(xian)麵(mian)向(xiang)社(she)會(hu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28名輔助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雙向選擇。
二、招聘條件
1.yonghuzhonghuarenmingongheguoxianfa,yonghuzhongguogongchandangdelingdao,reaishehuizhuyi,youlianghaodezhengzhisuzhipinxing,zhengzhilichangjianding,juyouweirenminfuwudesixiang,zunjishoufa;
2.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3.經山西省各級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且未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的,均可申請市本級有效指標內的公益性崗位。
三、崗位信息
1.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輔助性崗位2人
2.中共運城市委統戰部 輔助性崗位1人
3.運城市審計局 輔助性崗位2人
4.運城市農業農村局 輔助性崗位2人
5.運城市民政局 輔助性崗位4人
6.運城市社會保險中心 輔助性崗位5人
7.中國民主促進會運城市委員會 輔助性崗位1人
8.運城市總工會 輔助性崗位4人
9.運城市婦女聯合會 輔助性崗位1人
10.運城市人力資源市場 輔助性崗位2人
11.運城市招商投資促進中心 輔助性崗位1人
12.運城市紅十字會 輔助性崗位1人
13.國家統計局運城調查隊 輔助性崗位1人
14.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運城市委員會 輔助性崗位1人
四、申報材料(見原件留複印件)
1.《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複印件;
2.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本人《就業創業證》;
4.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複印件;
5.一寸紅底照片2張。
五、公益崗申報程序
第一步:辦理《就業創業證》。有意向申報公益性崗位人員,先到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的縣(市、區)人社部門,根據相關要求辦理《就業創業證》(失業狀態);
第二步:本人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登記失業人員,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區(行政村)提出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範圍及運城市各縣(市、區)政策谘詢電話附後);
第三步: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經社區(行政村)調查核實、公示,街道(鄉鎮)複核,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後,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告知申請本人,符合條件的人員並發放《山西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
第四步:申請公益性崗位。經各縣(市、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由本人攜帶上述第四項申報材料,到市就業服務中心申請公益性崗位並辦理相關手續。
六、崗位待遇
(一)聘pin用yong的de人ren員yuan無wu編bian製zhi,屬shu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實shi行xing合he同tong製zhi管guan理li,由you用yong工gong單dan位wei與yu聘pin用yong者zhe簽qian訂ding公gong益yi性xing崗gang位wei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合he同tong期qi限xian為wei三san年nian,並bing報bao市shi就jiu業ye服fu務wu中zhong心xin備bei案an,合he同tong期qi滿man後hou按an照zhao國guo家jia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終zhong止zhi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
(二)聘用人員的工資及待遇,月薪參照運城市鹽湖區最低工資標準2150元/月,同時,按規定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含生育)、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單位部分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
七、人員管理
聘用人員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及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進行管理,對違反文件規定及單位規章製度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解除合同。
溫馨提示:
(一)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範圍:
凡具有本省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到戶籍地或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2.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3.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
5.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6.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
7.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的;
8.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
9.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二、運城市各縣(市、區)政策谘詢電話:
鹽湖區:
永濟市:
河津市:
臨猗縣:
萬榮縣:
稷山縣:
新絳縣:
絳 縣:
垣曲縣:
聞喜縣:
夏 縣:
平陸縣:
芮城縣:
認定後報名地點:市人社局就業服務中心(南一樓大廳)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
雙向對接時間:2025年11月19日早9時
雙向對接地點:運城市就業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
報名谘詢電話:
運城市就業服務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