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穩就業保就業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作,根據《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晉人社發〔2019〕59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1〕305號和市人社局《關於下達2025年縣級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的通知》(臨人社函〔2025〕81號)的要求,結合縣直相關部門(單位)目前使用公益性崗位情況,堅持公益性崗位托底線、救急難、臨時性屬性,麵向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開發公益性崗位91個。經報請縣政府同意,現將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對象
具有隰縣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崗位設置及崗位招用人員條件
崗位一:辦公室輔助崗60名
招用條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製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曆,畢業1年後未就業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農村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
崗位二:後勤服務類崗位31名
招用條件:(一)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或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繳納失業保險滿6個月的;
(二)低保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
(三)殘疾失業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
(四)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登記失業狀態。每個零就業家庭隻限1人申請認定;
(五)被征地農民: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
(六)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退出現役且登記失業1年以上;
(七)長期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2年以上;
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合同未到期人員)、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除大齡殘疾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特殊困難人員)或已就業(經與社保數據、工商登記對比,當前處於就業狀態的)的人員,不能報名。
堅持三年到期退出製度,除大齡殘疾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特殊困難人員,按規定程序可連續簽約2次外,其他人員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以上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須提前到本人戶籍所在地(鄉)鎮、社區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注:崗位設置根據報名情況進行調整,確保完成招用計劃。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5年7月21日至23日
報名地點: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
報名谘詢電話:0357--6733146
四、報名方法
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報名接收和資格審核工作。
1、崗位一報考人員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
(3)普通高校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3份;
(5)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①城鎮登記失業一年以上高校畢業生:提交社區或村委失業一年以上有關證明(簽字並加蓋公章)3份;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提交記載本人家庭《低保證》原件和複印件;③農村脫貧勞動力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防止返貧監測係統中脫貧家庭頁截圖(蓋隰縣農業農村局公章);④農村脫貧勞動力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殘疾高校畢業生:提交記載有本人姓名的《殘疾證》原件和複印件;
(6)《隰縣2025年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3份;
(7)《隰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見附件2)3份;
(8)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4張;
以上提供的證件及複印件均為現場查看原件、核對留存複印件。
2、崗位二報考人員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民政、殘聯、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2份,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4張;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3份;
(3)《隰縣2025年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3份;
(4)《隰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表》(見附件2)3份;
上述材料備齊後,攜原件及複印件進行現場報名。
五、招用程序
1、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後,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統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證件(證明)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名資格。
2、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kao)試(shi)具(ju)體(ti)時(shi)間(jian)和(he)地(di)點(dian)以(yi)準(zhun)考(kao)證(zheng)為(wei)準(zhun),準(zhun)考(kao)證(zheng)領(ling)取(qu)時(shi)間(jian)將(jiang)通(tong)過(guo)隰(xi)縣(xian)就(jiu)業(ye)微(wei)信(xin)官(guan)方(fang)公(gong)眾(zhong)號(hao)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屆(jie)時(shi)需(xu)本(ben)人(ren)憑(ping)身(shen)份(fen)證(zheng)到(dao)縣(xian)公(gong)共(gong)就(jiu)業(ye)人(ren)才(cai)服(fu)務(wu)中(zhong)心(xin)領(ling)取(qu),逾(yu)期(qi)不(bu)領(ling)者(zh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
3、考試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60分,時間120分鍾。
4、成績公布
考生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隰縣就業微信官方公眾號進行公布,按照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招用人員。
5、體檢
tijianyouxixiangonggongjiuyerencaifuwuzhongxintongyizuzhi,zaizhidingyiliaojigoujinxing,tijianfeiyoukaoshengzili。tijianhegezhequedingweinizhaoyongduixiang,kaoshengfangqitijianhuotijianbuhegezhequxiaozhaoyongzige。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而形成的崗位空缺,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6、公示
經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用人選,在隰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5個ge工gong作zuo日ri的de公gong示shi。公gong示shi期qi間jian接jie受shou社she會hui舉ju報bao,舉ju報bao者zhe應ying以yi真zhen實shi姓xing名ming實shi事shi求qiu是shi地di反fan映ying問wen題ti,並bing提ti供gong必bi要yao的de調tiao查zha線xian索suo。公gong示shi發fa現xian問wen題ti經jing查zha屬shu實shi的de,取qu消xiao擬ni招zhao用yong人ren員yuan招zhao用yong資zi格ge。
7、招用與待遇標準
公示期滿,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統一派遣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晉人社發〔2019〕59號)規定,與招用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三年到期後退出。
對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照山西省三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025年執行標準1950元)撥付崗位補貼,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單位應繳部分,個人應繳部分從崗位補貼中代扣。
8、崗前培訓
由隰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和用人單位組織好崗前培訓工作。
9、人員管理
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製定相應的管理製度和考核辦法,確定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職責,實行考勤製度,每月20日前向縣人社局報告公益性崗位人員考勤、上崗工作等情況。公益崗人員提前30日以書麵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在一個月之內,函告縣人社局相關科室。
七、注意事項
1、考生注意招用報名時間,在報名前做好報名時所需就業困難認定相關資料。(注:①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經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社區(行政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申請認定類別、公示時限、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經辦人及聯係電話。經公示無異議的,在《認定情況表》上簽署意見,並將相關申請材料報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②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收到材料後,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核。符合條件的,在《認定情況表》、《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承諾書》上簽署意見後上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bencizhaoyongdegeleixinxijunzaixixianjiuyeweixinguanfanggongzhonghaojinxingfabu,buzailingxingtongzhi。qingbaomingkaoshengmiqieguanzhugongzhonghaobingbaochilianxifangshichangtong,ruyinkaoshengzishenyuanyinweinengjishihuoquzhaoyongxinxide,houguokaoshengzifu。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覺,切勿上當受騙。
谘詢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