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及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現就山西省氣象局所屬事業單位山西省人工影響天氣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複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 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6年5月18日 15:00
(二)地點:山西省氣象局1201會議室
地址:太原市迎澤區新建路65號(太原市政府南側)
三、 資格複審要求
(一)應聘人員應提供已經取得的與崗位要求一致的學曆所學專業及相對應學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與崗位要求一致的即將取得的學曆、相對應的學位、學曆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證明)、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證明材料原件均需加蓋相關管理部門公章。
(二)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1)黨政機關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課程學習成績單。
(3)報考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或者專業學位發放畢業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三)所有材料均須為原件並提交複印件一份。
(四)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麵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麵試資格。
四、 其他事宜
(一)若(ruo)取(qu)得(de)麵(mian)試(shi)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人(ren)員(yuan)確(que)認(ren)放(fang)棄(qi)資(zi)格(ge)複(fu)審(shen)或(huo)資(zi)格(ge)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的(de),從(cong)報(bao)考(kao)同(tong)一(yi)崗(gang)位(wei)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照(zhao)筆(bi)試(shi)成(cheng)績(ji)由(you)到(dao)低(di)分(fen)依(yi)次(ci)遞(di)補(bu)麵(mian)試(shi)資(zi)格(ge)複(fu)審(shen)人(ren)選(xuan),僅(jin)遞(di)補(bu)一(yi)次(ci),不(bu)足(zu)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谘詢電話:
山西省氣象局
2026年5月14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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